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是主管北京市旅游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是北京市委市政府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此举标示着首都旅游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北京旅游委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职能,更好地推动首都旅游业跨越式的发展,为把首都旅游业打造成全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北京旅游委成立后将逐步推动并实现工作机制的转变,强化产业促进、资源统筹、发展协调和服务监管四项重点工作。中文名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外文名Beijing Municipal Commission of Tourism Development成立时间1978年
(一)研究拟订北京市发展旅游业的政策,编制北京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起草北京市旅游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负责指导监督。(三)研究制订北京市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北京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开展对外旅游业务交流。(四)培育完善北京市国内旅游市场;研究制订北京市发展国内旅游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的国内旅游促销活动。(五)负责核准、审核管理权限内的旅行社的工作;组织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管理全市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核准旅游定点单位,并组织拟订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业管理。(六)制订旅游行业服务标准,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高;组织旅游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受理国内外旅游者的投诉,并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工作。(七)依法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管理,指导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保证本市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八)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按照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审核旅游设施建设、旅游区(点)的开发利用项目;负责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九)协调促进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旅游娱乐;协调管理旅游安全和旅游区(点)秩序工作。(十)制定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研究制订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旅游教育、培训机构和旅游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十一)指导北京市旅游行业社会团体的工作;指导协调区、县旅游工作。(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